一、大船集团纪检机构任务和职责
中共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集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大船集团纪委的日常工作机构为纪检部,纪检部的主要职责是在大船集团党委和纪委领导下,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目标;强化日常监督,督促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受理对集团党员、干部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党规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申诉、来信来访工作;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集团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清除党内腐败分子;教育党员遵纪守法、廉洁履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树立良好家风,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协助集团党委开展内部巡察工作,坚持廉洁风险防控和纠治“四风”长效机制。
二、监督举报
如果您发现大船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或腐败行为发生,请立即向大船集团的相关单位负责人汇报,如果情况得不到解决,也可以直接联系凯发平台。我们会根据信访案件受理流程,及时开展调查工作,并会根据国家法律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保护您的权利不受侵害。
大船集团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反对各种形式的违法违纪和腐败行为,支持和理解全体员工和各界朋友对此行为的意见和举报,您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您需要对所举报事件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和制造假证。
三、举报方式
来信:大连市西岗区海防街1号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邮编:116011)
来访:大船集团科技综合楼15楼纪检部
电话:0411-84486847;0411-84487709
传真:0411-84486522
内网邮箱:jwjcb@dsic.com
互联网邮箱:jwjcb@dsi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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